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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华为的企业哲学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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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欧洲一家通信制造商的高管在一个非正式场合这样讲道:过去20多年全球通信行业的最大事件是华为的意外崛起,华为以价格和技术的破坏性创新彻底颠覆了通信产业的传统格局,从而让世界绝大多数普通人都能享受到低价优质的信息服务。

来源:企业网 2014年5月20日

关键字: 华为 企业 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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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DNET网络频道 05月20日 综合消息:华为是一家创新型的企业吗?前不久,欧洲一家通信制造商的高管在一个非正式场合这样讲道:过去20多年全球通信行业的最大事件是华为的意外崛起,华为以价格和技术的破坏性创新彻底颠覆了通信产业的传统格局,从而让世界绝大多数普通人都能享受到低价优质的信息服务。

然而,令人纳闷的是,“创新”一词在华为的“管理词典”中却不多见,在任正非20多年来的上百次讲话、文章和华为的文件中,“创新”是被提到最少的。尤其 在近两年所谓的“互联网思维”大行其道、风靡整个中国产业界的氛围下,任正非却在华为15万员工中大谈以乌龟精神追赶龙飞船,要求上上下下“拒绝机会主 义”,沿着华为既定的道路,并且不被路旁的鲜花所干扰,坚定信心地朝前走……

那么,这一切背后到底反映着什么样的企业哲学观,以及在哲学观基础上的华为的创新理念和创新实践、创新故事?

一、关于创新:追随·连续·颠覆

什么叫追随型创新呢?就是模仿。中国大量互联网公司、科技企业的所谓创新,都应该属于追随型创新,包括华为的早中期,甚至在今天,很多产品都属于追随型创新。这跟我们的文化有很大关系。

中国教育与美国教育的不同是,美国从孩子开始,就让他们展开大视野,培养他们领袖精神的成长。而中国重在培养孩子的循规蹈矩的工匠精神,工匠文化的背后是模仿型思维。

由于历史、文化、制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东方民族在模仿式创新方面非常有智慧—日本人在这方面尤其突出。但在颠覆性创新方面,在另辟蹊径的创新方面,我们 与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相比,有很大的缺陷。但是,这也不完全是坏事。几年前有两位美国学者在一篇相对客观严谨、不带偏见的报告中评价说,中国人的创新本质 不在常规的突破层面上,而在于对现有突破的商业化运筹方面。换而言之,美国人认为,创新应是一次大飞跃,而中国式创新是通过一连串的增量式步骤逐步完成 的。这里面包含了两层意思:一个是中国式的追随型创新,更多是建立在商业层面。第二,它是一种增量式的突破,而非爆炸式的突破。这篇文章的题目叫做“建立 连接—中国电信巨人的崛起”,文章对中国电信企业尤其是华为的创新实践是充分肯定的。

连续型创新。一部人类的文明史是由一个一个的鬼神构成的,耶稣、孔子、释迦牟尼、穆罕默德、柏拉图、华盛顿、卢梭,包括爱因斯坦等等,他们是神,当然也是 鬼。有些人更多是鬼,有些人更多是神,但是历史记住了他们。他们从不同的领域,政治、学术、科技等领域,无不对他们所处的时代带来了某些爆炸性的破坏,或 者爆炸性的进步。从短镜头来看,历史充满了断裂,但是从长镜头看,一个一个的断裂,使得大事件都不过是文明一个一个的连接点,连续性才是文明的常态。也就 是说,那些伟人们—伟大的政客、哲学家、科学家—他们在某一阶段的某一方面带来了爆炸式的创新,或者说颠覆,但是,一个技术、一种观念,最终要真正形成对 人类历史进程影响的时候,需要很多准伟人,亚卓越的普通人—普通的政治家,普通的科学家,普通的商人们—把爆炸性的东西,进一步细化、进一步逻辑化。颠覆 性创新在它出现的早期一般都是粗糙的,小众的,离市场化比较远的。当颠覆性创新期待达成对历史进步、对商业生态的巨大改变时,就需要很多很多的人,对其进 行来自不同方面的细化、逻辑化、商业化。

所以,科技进步的逻辑是什么呢?爆炸性发明与建立在填补空白基础上的完形化研究,以及不断扩大化的市场应用,这两者的互为补充和完善,才能构成对人类发展 的广泛改变和深刻影响。这也就是说,我们既需要颠覆性创新,但更常态的东西则是对颠覆性创新的应用化、市场化,包括进一步完善化。二者缺一不可。

客观地说,华为的20多年更多的是追随式创新加连续型创新。到2012年,华为累计获得授权的中国专利是2万1千多件,累计获得授权的外国专利是8千多件,2013年似乎更多了一点。但是在核心芯片、操作系统、核心元器件方面,华为还必须依赖于美国。

颠覆性创新。包括颠覆性的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人们通过锻炼肌肉可以举起一架汽车,但总有极限,因为骨骼的支撑是有限的。所以,必须寻求新的超越路 径,技术如此,商业模式也是如此。在过去30年,信息产业领域到底有哪些技术可以称作颠覆性技术呢?多数看法认为,光的传输、Windows当之无愧。高 通的CDMA、欧洲的GSM、Google的Android操作系统,苹果的操作系统都可归于此类,因为它们都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行业标准,确立了新的标 准,除此之外,还有多少技术可以被称为颠覆性的呢?充满着争议。

什么样的创新在互联网时代才能被称作“能够广泛影响人类的生活”?大约更多的是商业模式的创新。

乔布斯去世之后,美国《时代周刊》发表了一篇文章《当今时代谁最性感》。谁最性感呢?那些战略资源的整合者,而不是技术创新者。他们是狂野的理想主义者, 关注并挑战潜在的市场。《时代周刊》是这么说的:他们有想法,善于包装并完善他人的想法,善于利用并优化他人的发明,直到这些想法和发明,成为令人难以抗 拒的新产品,从而改变整个商业模式和商业生态。他们是混音的艺术家,是指挥家,是战略家。“发明家曾经很酷。他们曾经是卓越而浪漫的人物。比如达·芬奇、 本杰明、富兰克林和尼古拉·特斯拉那样的流氓天才”—美国人埃隆·马斯克的电动汽车起名叫特斯拉,就是用以纪念这位“流氓天才”—“引下闪电,偷走上帝的 神圣之火。但现在一切都变了。究竟发生了什么?发明家为什么失掉了他们头上神圣的光环呢?科学发明何时不再性感……”,《时代周刊》指出,“我很不情愿地 把责任归咎于刚刚离世的、伟大的史蒂夫。乔布斯身上。谁是发明第一台电子音乐的可怜混蛋,谁发明了平板电脑,谁发明了智能手机,我不知道,你也不知道,他 们从来没有登上过时代周刊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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