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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娱乐至死》这本书在中国的出版,让很多有识之士意识到充满感官刺激、欲望和无规则游戏的庸俗文化给社会带来的危害。尼尔·波兹曼在该书中曾这样阐述电视媒体对于现代生活的影响:“电视在安排我们交流环境方面的能力是其他媒介根本无法企及的。”
然而,今天,电视对于人们精神生活的影响已然退居二线,后来居上的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不仅改变了人们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方式,而且猛烈地冲击着传统的思想观念和思维方式。
鼠年春节前后,香港艺人“不雅照”事件在互联网上引起广泛关注,数天之内,便有越来越多的明星“不雅照”在全球各大网站现身,并经QQ、MSN等工具迅速扩散。这一借助互联网广泛性、无国界性的特点所制造的突发事件的发生,不仅再次将人们的目光聚集在了如何抵制当前网络上出现的各种不良文化的问题上,同时,也拉开了2008年针对互联网不良文化的大扫除行动。
目前,“不雅照”事件已经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控制,但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是,无论此次的“不雅照”事件出现与否,类似的不良文化内容在网络上的存在也非一日之寒。如果说网络不良文化是座“黑冰山”,那“不雅照”事件其实只是冰山的一角。这就向人们提出了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如何抵制网络不良文化。
13部委联合行动,网上偷拍栏目将全部清除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上网管理机制,综合治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网上问题,1月22日,公安部、文化部等13部委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1月至9月在全国范围内继续开展依法打击整治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专项行动。近日,相关主管部门再次重申了对于黄色、自拍等视频、图片发布的严禁,要在各网站推广论坛版主、吧主和聊天室主持人实名制,搜索引擎服务商也将被限期封堵过滤色情内容。
据统计,2007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网络淫秽色情等刑事案件524起,刑事拘留868人,查处网上治安案件1609起,治安处罚1911人;关闭、清理境内淫秽色情网站、网页4.4万个,删除网上淫秽色情信息44万余条,依法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成效明显。但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境外网上有“黄”源,境内有土壤,一些不法分子、犯罪团伙没有被打掉,大量的整治工作没有到位,网络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的传播和牟利渠道没有切断。因此,仍然必须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和开展经常性的清理整治工作。
据了解,按照此次专项行动的部署,利用互联网和手机大量传播淫秽信息非法牟利;在境外开办淫秽网站向境内传播淫秽信息、发展会员;组织网上淫秽表演和进行网上招嫖;从事网络诈骗、盗窃、赌博和销售违禁品等犯罪活动将被重点打击。而为网络淫秽色情信息提供传播平台、传播色情信息、色情图片、色情短片、色情文学等内容的博客、播客要全部清除关闭;对偷拍、露点、走光、成人文学等栏目也将清除关闭。此外,根据要求,搜索引擎服务商要限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严格封堵过滤色情内容,性用品广告和色情网站广告也要全面清理。
与此同时,中央综治委在近日发布的2008年全国综治工作要点中也表示,今年将加强监管互联网“虚拟社会”。
抵制“黄毒”需要“自我控制”和“客体控制”相结合
诚然,“不雅照”事件给我们的网络监管部门敲响了警钟,加强监管要从制度做起,从平时做起。但清除网上“偷拍、走光”等栏目,只是净化网络环境的第一步,要构建一个健康、和谐的网络环境,还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尤其是加强广大网民的健康上网意识必不可少。社会专家指出:“单是伦理的号召是脆弱的,必须是上网者的‘自我控制’和国家的‘客体控制’相结合。”
近年来,类似于走光、偷拍之类的栏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因为它们是“点击率保证”。一张明星走光图的点击往往可高达数百万,大大超过普通信息的点击量,随点击而来的就是广告投放量和广告费的直线上升。“可以说,偷拍和走光类栏目的走红,是网站和网民互相影响、互相刺激的结果。”专家表示。
针对由于网民上网浏览内容方面的意识欠缺,间接导致的不良网络内容大量出现和传播的情况,相关法律人士称:“只要认定是淫秽色情图片,尽量不要动,浏览、复制、粘贴、下载、传播等行为同样也是违法的。”根据1997年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宣扬淫秽、色情的信息。
对此,警方提醒广大网民,上网时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网络公德提高法律意识,不浏览不传播有害的网络信息,共同抵制低俗网络内容的传播。如果网民在浏览网页时发现色情、淫秽、不健康等方面的网络信息,可随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当然,网络是一块全新的舆论阵地,主流文化不占领,就会被不良甚至非法的信息所利用。因此,另一方面,加强健康网络文化内容的建设也是抵制网络不良文化的关键。近日,为合理引导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娱乐需求,努力用健康向上的游戏产品占领市场,文化部公布了第三批适合未成年人的以国产原创、健康益智、寓教于乐为主的网络游戏产品名单。第一批、第二批适合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产品分别于2005年8月和2006年1月公布。
各国展开打击网络不良文化“持久战”
其实,网络色情是个社会顽疾,绝非一时之举可以根除。一些社会学家认为,对付网络色情必须打“持久战”,构筑立体综合的防御体系,建立全球合作的新型平台。同时,多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在治理网络色情方面已经积累的经验,完善我们的管制措施。
在互联网的诞生地,美国对网络不良文化的控制主要采取了“以技术手段为主导、网络素养教育为基础、政府立法为保障、积极寻求国际合作的综合管理模式”。为了规范网络色情暴力,美国政府1996年曾经颁布《通信严肃法》,规定通过网络发布猥亵资料或不良信息给未成年人的将可能被处2.5万美元罚款和两年监禁,并相继制定了《未成年人在线保护法》、《未成年人互联网保护法》等法律,通过法律分类管理的做法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网络色情暴力的侵害。
在英国,无论传播与否,拥有儿童色情图片就是犯罪。根据英国《儿童保护法案》,如果没有合法理由,故意下载儿童色情图片者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如果技术上无法确认图片的来源,网络服务提供商须从服务器删除该内容,否则将面临起诉。这种通过治理色情暴力信息使用者的办法来规范网络不良信息的行为,虽然有些“矫枉过正”的嫌疑,但是,对于治理那些“极端色情暴力”的信息,不失为一种借鉴。
法国则对网络色情课以重罪。1998年6月,法国对《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关制作、销售、传播淫秽物品的定罪量刑做了部分修改。根据修订后的法律,在网上向未成年人展示淫秽物品者可判7年监禁和10万欧元罚款。如果是长期以盈利为目的进行此类违法活动,量刑加重至10年监禁和75万欧元罚款。这种“严刑峻法”的做法必然会对违法分子产生极大的威慑力,从而使其在严厉的惩罚面前“望而却步”而不是“铤而走险”。同时,对于网络内容的过滤,法国也越来越重视。目前,法国法律已增加了“互联网服务供应商必须向用户介绍并推荐使用内容过滤软件”的条款。
分析人士认为,互联网色情问题已经引起了各国的重视,加强对互联网色情问题的调查和惩处是大势所趋。但是,打击网络色情需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应该利用科技工作者的聪明才智,帮助阻击或者是抑制网络色情的传播泛滥,推出绿色软件产品禁止对色情网站的访问浏览。此外,还应该调动互联网服务商的积极性,加强国际社会的协作,共同抵制网络不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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