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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时间7月2日消息,据国外媒体报道,美国圣何塞地方法院周四将对“Facebook剽窃案”举行听证,听取原、被告双方对此前裁决是否有异议,并给出具体的执行方案。
ConnectU网站三名创始人卡梅伦。文克莱沃斯(Cameron Winklevoss)、泰勒。文克莱沃斯(Tyler Winklevoss)和迪夫亚。纳伦德拉(Divya Narendra)于2004年指控Facebook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窃取其网站创意。
这三名原告是扎克伯格的大学同学,曾聘请扎克伯格为其开发网站,也就是后来的ConnectU.但2004年2月,扎克伯格创建了自己的网站Facebook.此时,距离扎克伯格放弃为三名同学开发网站只有很短的时间。
今年2月,扎克伯格与三名原告达成和解。和解条款涉及到现金和Facebook股票补偿,具体数额并未公布。但后来,三名原告所聘请的计算机专家发现了与该案相关的一些扎克伯格的IM记录,于是向法院提出毁约请求。理由之一是在达成和解协议前,扎克伯格没有提醒他们Facebook董事会已对公司股票估值做出了调整。
而Facebook也并未否认对股票估值做出调整。因此,法院并不认为Facebook存在欺诈行为。6月26日,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詹姆士。维尔(James Ware)裁定三名原告应接受此前与扎克伯格达成的和解协议。
由于法庭试图阻止外界获取该案的更多信息,因此扎克伯格的IM记录内容不得而知。法庭这样做的理由很明显,Facebook不愿公开公司的财务信息,扎克伯格的IM记录,以及双方的和解协议内容。
对此,业内人士德克兰。麦克莱(Declan McCullagh)在其博客中称:“和解条款的内容至少是法庭所公布的234倍。其实,法庭不应该封锁信息,相反,应该公布现场录音和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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