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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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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电信服务质量,维护电信用户合法权益,保证电信服务监管工作的系统化和规范化,辽宁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出台了《电信服务质量检查标准》,以此作为检查和考核省内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分支机构(含其代理商)电信服务质量情况的标准和依据,切实提高监管实效。
《标准》主要依据《电信服务规范》和辽宁的实际情况而制定,是对《电信服务规范》的进一步细化和量化,分为“综合标准”、“业务标准”、“客服热线标准”和“营业厅标准”四个部分,以分数量化的形式分别对企业主要电信业务的最低服务要求设立具体检查项目,对未达标准的项目采取扣分的方式,累计评出总分。
《标准》将主要应用于三个方面:一是作为辽宁省通信管理局日常电信服务监督管理的检查依据;二是在行风建设、评优帮查、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中,作为对明星班组、明星企业等参选单位的评比和打分标准;三是作为辽宁省电信用户委员会衡量电信企业服务质量、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的参考和依据,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标准》的出台促进了辽宁电信服务监管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今后,辽宁管局相关工作项目的开展将进一步做到有据可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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