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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自称“兰董”的女子在网络上发表了《80、90的儿子们,都歇菜吧!》等视频,一边狂骂80后、90后,一边显摆着自己的名车名包,甚至称自己曾经包 养过金城武。愤怒的网友发动人肉搜索,发现所谓“兰董”不过是woyo视频网站的一个小职员! (成都晚报5月5日报道)在网络疯狂叫嚣炫富谩骂的“兰董姐姐”,却原来只是个小职员,这种反差之强烈,让人喷饭也让人尴尬——与之“斗争”者是否有一种被人愚弄了的感觉?一个小 职员,面对镜头做出种种恶俗的举动,其背后的网络推手“造星”目的到底为何我们尚不得而知,但这种肆意伤害网民感情,挑拨“70后”与“80后”“90 后”是非的做法却太过无耻,该当将其揪出!
近几年“网络推手”的出现,有人认为是网络造星时代的来临,对草根阶层成名具有降低成本和提高效率的推动作用。但我们不能否认类于硬币的两面性,网络推手也同样因为某些恶劣行径,在污染网络甚至是挑战网民的道德底线。此种无耻例子,如张怀旧之《妓女追悼会》,将一个本来很感人的教师勇救学生的车祸事件,改头换面利用新闻图片编造出了一个漂亮女教师卖身为教育的“丰满”故事;也如眼下这个“兰董姐姐”炫富谩骂,这样的“网络推手”肆无忌惮地伤害并玩弄着网民的情感。
如此,给我们的法制进程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该如何应对这类无耻并恶俗的网络造假行为?不管是什么载体,一则假新闻所产生的影响,无论是有形还是无形,无论是间接还是直接,无论是轻微还是严重,其性质都是同样的恶劣,都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制作“纸馅包子”假新闻的北京记者已经“进去”了,有关责任人也被“处理”了。据《南方都市报》5月5日报道,山东高密一名21岁的网友,因为4月28日在高密贴吧转发了一个关于胶济铁路火车相撞事件的失实帖子,于4月30日被高密警方拘留并罚款,理由是他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规定。
由此我们看到,即使是在网络上,也并非可以任人为所欲为。那么,那些在网络上制作恶俗并推动恶俗的网络推手是否也该“进去”?而我们又有何法律条文适用并约束管制网络上这些非“谣言”的造假新闻?在法治社会,我们能任由网络造假在为害社会玩弄网民之后却逍遥法外吗?这些,该当有关方面有关人等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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