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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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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北京报道(文/耿军) “我国RFID在高频段的应用频率预计到今年年底才能确定,但频率问题并不影响RFID技术的创新。当前,我国应该正确处理ISO、EPC与我国有关RFID国家标准体系的关系。应积极参与ISO、EPC标准制定工作,把我国的需求和自主创新内容反映到ISO标准和EPC标准中,力争占领某些领域的制高点。”11月22日,在2006中国国际RFID技术应用论坛暨第十三届国际自动识别技术展览会上,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张成海博士表示,应该把RFID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领域的创新作为目前的当务之急,而不是编码方案。
为促进我国RFID电子标签技术的发展,推动我国现代物流业的建立,中国物品编码中心特别提出了7项建议:
一、应该从战略的高度重视第二代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建立RFID长期发展战略,建议国务院尽快出台加快RFID发展的若干意见,发改委、科技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标准委等按照各自分工,共同推进RFID关键技术、应用、标准及产业工作。
二、EPC是国际发展趋势,我国参与国际流通的产品必须积极采用EPC技术;同时,应考虑加快我国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标准体系的建设,并研究我国自主创新的编码方案。
三、建议加大第二代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科研和产业的投入和推进,设立专项基金建立第二代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技术创新机制,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与产品研究。
四、在第二代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推动中,我国应当积极开展第二代物品编码与自动识别技术的测试工作。
五、鉴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已经为UHF频段的RFID技术规划了频率,同时考虑到我国RFID产业的现状,我国应尽快完成相关的频段规划工作。
六、我国应该成为EPCglobal的核心成员,实质性地参加EPC各个工作组及标准的制定等,把我国的需求反映到EPC的标准中。七、应该在开展EPC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问题和信息安全问题。
据张成海介绍,中国的近邻日本和韩国都已经规定了RFID在特高频段的应用频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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