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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家电网报道】日前,网友宋女士在本站论坛投诉三洋洗衣机,购买五个月内竟然连续修理了四次,而且厂商方面拒绝了宋女士的换机要求。
据宋女士介绍,家里的三洋洗衣机XQG62-L703购于07年10月1日,由于当时没货,所以送到家里已经是11月了。11月中旬洗衣服时,洗衣机突然又跑又跳,声音特别大,经客服检查后认为正常。12月末,宋女士发现洗衣机的下面漏水,维修人员更换了根水管,由于当时宋女士家里只有老人在,所以没有做维修记录。
宋女士家三洋洗衣机的维修记录
今年2月初,宋女士发现洗衣机不排水,维修人员过来修理,并且调整了排水阀。今年2月24日,这台洗衣机再次出现不排水的症状,维修再次更换零件,并作维修记录。从第三次修理开始,宋女士向厂商售后要求换机,但是遭到了拒绝。
宋女士认为自己理应得到厂商的退换货服务,因为根据国家《三包》第十一条,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关于此次网友宋小姐投诉三洋洗衣机这一事件,我们将会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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