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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每天封顶8小时还算宽带包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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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确认,拟对家庭用户宽带包月/包年用户实行上网时间限制,平均每天封顶8小时,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关键是,这个限时是相当可疑的,“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换句话说,只是让原价不限时的包月政策性涨价50%。

作者:上海青年报 200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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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中国电信嘉兴分公司确认,拟对家庭用户宽带包月/包年用户实行上网时间限制,平均每天封顶8小时,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此方案已经出现在7月1日后所签入网协议,但是暂未开始执行。据悉,浙江台州、江苏苏州等地也有类似举措。这些地区可能作为运营商全国试点,电信高层在关注推出后的反映。

  (8月28日CCTV网)

  这个方案让笔者很是疑惑:所谓包月,逻辑上说应该是此种消费在月度时间中是不限制次数内容的。一旦限了时,还能叫“包月套餐”吗?

  嘉兴电信声称,“此项政策有利于网民合理安排工作生活时间,防止网游沉迷,有利于健康上网”,这个说法太过牵强。“包月”自是出于上网时间需要,如果一天只上一两个小时,谁会花钱买包月套餐呢?至于网游,“防沉迷系统”都未必能奏效,限时又能如何呢?关键是,这个限时是相当可疑的,“超出部分按2分/每分钟收取,超出资费封顶每月48元”,换句话说,只是让原价不限时的包月政策性涨价50%。至于“健康上网”的好心显然不能作为悖逆等价交换规则的幌子。

  实际上,说“限时”又不真“限时”的涨价游戏,只是变相的利益自肥罢了。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也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遗憾的是,除了变相涨价之外,我国各地网费的差距是非常悬殊而且诡异的:便宜的有2M包月30元,贵的有512K包月130元。如果说十几倍的网费差距难免让消费者心理失衡的话,比这更离奇的是,这种价格分布竟然是城市贵于乡村、繁华贵于偏远。这是非常悖逆市场规律的现象。成本在这里让位于“看人下菜碟”。

  据悉,2005年美国电话公司开始大幅降低宽带接入费用,目前他们的宽带包月费用约合120元人民币。如果按美国加州8美元/小时的最低工资标准来看,打两个小时工就能挣出包月费了。而在我国,上网费用长期居高不下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问题。我们不仅需要反思宽带包月的馅饼为何越卖越小,更要警惕小馅饼背后的群体信息焦渴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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