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修订的化学合成类制药、磷肥、涂料、酚醛树脂、环氧树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有机氯类、菊酯类、磺酰脲类、有机硫类农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而杂环类农药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7月1日已正式实施。这些新修订的标准无一例外地都新增加了一项控制指标——总氮。据记者了解,控制总氮已成为水环境治理的大势所趋,并将为氨氮污水治理的思路和方法带来一场重大变革。
我国以往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只规定了氨氮排放限值,而没有规定总氮的排放限值。因此,企业在废水治理工作中也只重视氨氦的去除。总氮包括有机氮、无机氮、亚硝态氮和硝态氮,企业控制污水中的氨氮只是使氨氮转变成了硝态氮,仍将造成水体富营养化等后果。专家指出,只有氨氮、总氮同时控制,将硝态氮转化成无污染的氮气,才算最终完成了氨氮废水的无害化处理。
据了解,我国合成氨、农药等行业的企业建立的氨氮污水处理设施,大多缺乏同时处理总氮的功能。少数设施有一定的脱除总氮功能,但脱除率低,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需要进行升级改造。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技术支持部总经理正宝臣表示,升级改造还存在许多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如外加碳源选择、与原工艺协调、回流减少对原工艺的影响及二沉池氧气控制等。此外,同时控制氨氮和总氮不但技术上难度大,其投资也会增加20%-30%,而缺少自备碳源的企业处理费用还会再增加近50%。在处理过程中,氨氮浓度越低,单位耗能越大,处理成本越高,像有机氯类农药的百菌清、磷铵和复混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低浓度氨氮废水,处理起来就有一定难度,处理成本较高。
因此,总氮控制对化工企业来说,不仅仅是增加一个指标那么简单,而是意味着目前自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企业将面临着设施的升级改造,还要增加投资及处理费用;新建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则要选择兼有控制氨氮和总氮功能的污水治理技术。这将使企业的污水治理面临重大变革。
为配合新排放标准的实施,有关科研人员正在积极开发适用技术。如徐州水处理研究所开发出的合成氨污水同步除氨氮、总氮新工艺,2007年5月在山东德齐龙化工集团成功投用,近期又有20余家企业采用这项新技术并获得成功,脱总氮率为97%时的综合成本比传统技术下降30%-40%。该研究所表示,各行业应当根据本行业实际情况选择针对性强的技术方案,生搬硬套行不通。
专家认为,为应对新标准的施行,企业新建项目和污水处理设施应选用新工艺和一步到位的方案,省钱又省力;对旧设施的改造升级,则要注意新、旧设施的协调统一,使之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力争整合后达到“1+1>2”的效果。那种不从技术上改进,一套设施不够再上一套的技改方法,劳民伤财,收效甚微。另外,污水的特点不同,处理方法也应有所差异。如对高氨氮污水(氨氮浓度>1000毫克/升)应采取回收-生化处理法;对氨氮含量小于1000毫克/升的污水,采用新型同步除氨氮、总氮生化法即可;对硝铵、硝盐、硫铵、磷铵等含氨污水,可采取资源回收处理法,污水中的铵盐经回收再利用,污水处理后形成的脱盐水可回用于锅炉,无任何污水外排,全部得以资源化,达到治污的最高境界。
据了解,新修订的这些行业标准在今年底前后就将颁布实施,其他行业相关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也将很快提上工作日程。化工企业废水处理的革新已经迫在眉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