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查宽带共享1/3用户退网 广东电信得不偿失

ZDNet 网络频道频道 更新时间:2008-06-30 作者: 来源:通信产业网

本文关键词:广东电信 共享上网 电信宽带

  广东地区的宽带用户或许以后将不能再进行宽带多用户共享了。记者从广东电信内部获悉,从7月1日开始,广东电信将对宽带多用户共享(即俗称的“ADSL一拖N”)进行全面清查,而茂名电信则在两个月前已经开始了这项工作。

  1/3用户退网

  广东茂名电信宽带用户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曲折”经历。张先生家中有3台电脑共享上网,曾接到电信的“通知函”,之后不久就断网了,经过三番四次拨打10000号客服电话,其网络才再次“接通”,但网络时断时续,很多网页经常打不开。“等到我的宽带协议到期以后,我就准备退网,用网通的宽带。”张先生最后告诉记者。

  根据广东电信通知,自7月1日起将对宽带多用户共享进行全面清查,而茂名在4月份就开始了这项清查工作。据茂名电信相关人士介绍,公司通过名为“网络尖兵”的设备监控到一个宽带接口提供给“第三方使用者”的非法接入用户后,即进行沟通和联系,要求重新签署协议,保证不非法接入或通过其他形式使用;而如果用户执意不签署新的协议,电信将不能保证出现其他情况(如断网、打不开网页等)。在茂名电信的清查下,很多共享用户都选择了退网。

  茂名电信相关人员告诉《通信产业报》记者,在限制宽带多用户共享的期间,到期用户的续约率仅有2/3,也就是说,有1/3的用户选择了其他公司的宽带产品。

  违法?

  针对运营商的“强势”封杀,用户只能选择退网,那广东电信的这种封杀宽带多用户共享的依据到底在那里?

  广东电信相关人士解释称,电信和用户在签署宽带服务协议中已经明确告知,未经广州电信书面同意,宽带线路在同一时间仅允许该用户家庭内2台电脑同时上网使用,“我们主要是为了防止黑网吧、小企业等经营性行为而采取的对应措施”。对此,金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启军表示,就合同本身而言,用户超出了“一拖二”范围,确实违反了消费合同,电信封杀是有所依据的。

  而在2006年,茂名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清理整治多户擅自合用一条宽带上网的通告》,明确规定:“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多户人家擅自合用一条宽带线路共同上网,属于违法行为。”

  得不偿失

  “且不论茂名电信这种行为的合法性,茂名电信并没有从中取得的‘好处’,反而得到了用户退网的‘恶果’,从这个角度来说,电信此举得不偿失。”德勤电信分析师董胜军这样分析。

  与茂名电信宽带退网“热潮”相对比的是茂名网通和铁通掀起了一股入网热潮。网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不提倡使用路由器,多用户共享上网,但也不限制。如果广东电信仍然按照计划进行宽带,7月1日以后也许要面对更多的用户离网。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广东电信的“我的e家”套餐中,共享上网成为一项附加的宽带接入业务作为e8和e6套餐的“竞争优势”进行推广。同时,广东电信赠送无线宽带Modem支持多台电脑同时上网,根据用户选择e8不同速率的套餐,用户在家里最多可以用2台或4台电脑同时上网。

  也就是说,多台电脑使用同一ADSL宽带账号上网只要选择了电信“e8套餐”即属于合法接入。从这个角度看,广东电信的目的不言而喻,但如果仅仅为了推广“我的e家”的资费套餐,广东电信此举可谓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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